硕士生招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020-05-15

一、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我校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考生端客服电话:010-67410388。备用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平台APP并熟练操作。注册钉钉账号时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注册,进行实名认证。

二、复试资格审核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两天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以下第1-8项材料请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传,统一命名为:调剂+学院+专业名称+身份证号+姓名;第9项、第10项材料分别单独上传。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备案表》。

4.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6.考生自述(全面介绍自己,格式无需统一)、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社会实践等材料。

7.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请上传省教育厅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政审表(应届生由母校出具,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盖单位红章)。于入学第一天带原件交学院辅导员存档。政审表.doc

10. 结合我校公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导师名单,填写导师志愿单(附件1)。填写完整后上传,每个考生可以选择本专业的两个不同方向导师或同一方向的两位导师。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应届生毕业时未拿到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三、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安排: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体检: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含色觉)、鼻(含嗅觉)、耳(含听力)、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体检表附本人照片,写明:是本人体检,无代检并签名,做过核酸检测的也附上;体检表以pdf或照片的形式发邮箱cbx@zcmu.edu.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硕士体检”命名,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研究生体检表.doc

  2.心理测试:请于复试期间上网完成心理测试,具体见(附件4)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内容由各学院安排,复试时间请查看各学院相关通知。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 20 分钟。

复试总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

学院淘汰的考生应是复试总成绩不及格的考生或是本专业总成绩最低的考生。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总成绩 *35% (公共管理初试成绩/3* 65%+ 复试总成绩 *35% ),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的考生另加 5 分。

公共管理专业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总成绩。

五、远程复试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配合学院对接试用,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 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1部手机(考前安装并登陆学信网APP)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网络条件,确保设备电量充足,手机请设置“免干扰模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复试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面试系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距离约1米,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得中途离场;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房间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4.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应保持电话(报名时研招网预留电话)通畅,按应急指令完成复试。

六、其它事项

1.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计划

本次招生含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名额。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生源及复试工作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嘉兴学院或浙江树人大学,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具体联合培养名额,见(附件2),部分名额一志愿复试时已用;选择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需了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内容,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3),于复试结束前交给复试学院。

2.诚信复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4.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研招信息平台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院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请不要上当受骗。

 

附件1:导师志愿单.doc

附件2:联合培养名额.xls

附件3:浙中医大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告知书和承诺书.docx

附件4:理测试操作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