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位办)领导职责分工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处级岗位分工本着“以个人工作经历与特长为主、互有交叉协调”的原则进行,具体如下:

张翼宙同志全面主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位办)工作,分管研究生招生办和综合科,工作侧重:

1.学校研究生教育规划和学位点建设规划的制订与监督;

2.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建设与评估;

3.学校研究生教学改革与教学项目建设的布局与监督;

4.部门财务预算制订与实施;

5.部门廉政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与监督;

6.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与管理监督;

7.部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与监督;

8.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文恺同志主持研究生工作部工作,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事务管理与就业工作,工作侧重:

1.学校研究生思政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与监督;

2.学校研究生党建工作管理与监督;

3.学校研究生勤、贷等资助工作管理与监督;

4.学校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管理与监督;

5.学校研究生社团、研究生会工作管理与监督;

6.学校研究生心里健康与教育工作管理与监督;

7.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谋划、管理与监督;

8.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夏道宗同志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分管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和学位授予,工作侧重:

1.学校研究生教学与培养工作的谋划、管理与实施监督;

2.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管理与实施监督;

3.研究生创新工作与校际交流工作管理与实施监督;

4.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督导工作管理与实施监督;

5.研究生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与实施监督;

6.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管理与实施监督;

7.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管理与实施监督;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国英同志协助院长开展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位办)科室职能

 

招生办:0571-86613539

1.研究生各类招生工作制度建设;

2.制定实施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计划;

3.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4.负责各类研究生招录工作与保密规定;

5.采集与分析研究生招生信息;

6.负责保管研究生招生档案;

7.做好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养科:0571-86613540

1.制订(修订)并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

2.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各环节工作;

3.实施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督导;

4.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研究与制度建设;

5.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建设与项目管理;

6.负责研究生学术创新与校际交流管理工作;

7.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与培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0571-86617907

1.编制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与年度目标任务;

2.开展研究生教育动态研判与发展战略研究;

3.做好部门财务预算与资源的统筹协调;

4.负责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数据动态监测与成效评价;

5.负责学院年度目标任务下达与过程管理;

6.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管理与外联工作;

7.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政科:0571-86633043

1.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研究生党建工作;

3.组织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

4.指导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

5.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

6.做好研究生迎新、始业教育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贷、助、补与“三助一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就科:0571-86613663

1.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

3.负责研究生评优评奖;

4.抓好研究生学风建设;

5.协调研究生住宿相关问题;

6.负责研究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

7.负责毕业生满意度、薪酬水平调研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科:0571-86613709

1.制订实施学位点建设与导师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学位点申报、评估与质量检查;

3.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抽检与质量管理;

4.负责各类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组织与报送工作;

5.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6.负责同等学力学员学位论文评审与学位授予工作;

7.开展导师考核、遴选与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地办:0571-86613695

1.制订(修订)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

2.负责杭州以外联合培养基地的统筹管理工作;

3.指导联合培养基地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4.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培养机制改革与制度建设;

5.负责联合培养基地质量监控与年度考核;

6.负责联合培养基地所属导师和研究生的管理;

7.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