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2023年9月)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准开展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2003年获得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获准设立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成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07年获准设立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得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临床医学、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12年获准设立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8年获得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

目前学校博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覆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9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博士与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医学技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0个专业学位点。目前已形成以中医药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学位类型齐全,培养层次完备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格局,以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15人,硕士生导师1711人。现有在校研究生523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94人(学术型274人、专业型220人),硕士研究生4737人(学术型1374人、专业型3363人)。

学校全面实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明确校院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学生培养、学位管理、思政教育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有效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着力推进本硕连读、硕博连读、本科生直博、“申请-考核”制博士等培养方式,构建多元化招生培养体系,并在规范培养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工作,不断为学校人才培养注入新的活力,为浙江省乃至全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