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门(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各学院、临床医学院、联合培养基地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及嘉兴大学、浙江树人学院等联合培养单位,为本次遴选推荐单位,负责接收个人申请、申报条件审查和推荐等工作。
二、遴选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88号)执行(见附件1);
2.医院教师参选须有给本科生授课经历;
3.校外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中,有以本校为第一单位署名的显著科研业绩者优先;
4.申报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7周岁(出生年月在1968年1月(含)以后);申报硕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出生年月在1970年1月(含)以后)。
三、遴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本人所在推荐单位提出申请(11月6日开放申报系统),如本人所在推荐单位无相关学位点,向具有相关学位点的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2.申报请登录导师遴选申报系统填写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上传与申报信息一致的职称学位等证明、论文等科研业绩证明,以及在研课题立项文件等佐证材料。(网站网址:https://yjsfwpt.zcmu.edu.cn/adviser/ #/login)。
(二)学院推荐
推荐单位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条件符合者由推荐单位组织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表决,表决结果应在推荐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评审
1.材料复审: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
2.同行专家评议:对申报博士生导师的材料送5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3.学科评议组推荐:研究生院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推荐。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科评议组推荐结果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公示批准
学校对导师候选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遴选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11.06-11.13 | 11.06日开始申报人可以登录网站,填写申报简况表(见附件2、附件3),在线填写申请,并根据上报材料提供相关附件电子版到申报系统(上传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4)。网站网址: | 申报人 |
11.14-11.21 | 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 推荐单位 |
11.21-11.24 | 学院会议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推荐名单,公示后提交推荐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科。(汇总表格见附件5) | 推荐单位 |
11.25-12.20 | 材料复审(其中博士生导师材料需送校外专家评议),复审后组织进行学科评议组评议。 | 研究生院 |
12月下旬 |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通过名单。 | 研究生院 |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单位只接收本推荐单位招生学位点的申报人材料;
2.各推荐单位于11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报送经推荐单位会议表决通过的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推荐单位盖章)、申报人员科研业绩附件(文件名:申报专业+姓名.rar);
3.所有申报材料统计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各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第一临床医学院 0571-86603617 马老师
第二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152 褚老师
第三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137 周老师
第四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397 徐老师
第五临床医学院 0572-2555170 闵老师
杭州临床医学院 0571-85827896 江老师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 0571-89975907 张老师
基础医学院 0571-86613775 杜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0571-86658075 李老师
口腔医学院 0571-86633340 罗老师
药学院 0571-61766003 张老师
护理学院 0571-86613674 祝老师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0571-86613729 陈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 0571-86633035 来老师
人文与管理学院 0571-61766032 田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71-61768270 刘老师
联合培养基地 0571-86613695 李老师
嘉兴大学 0573-83592154 项老师
浙江树人学院 0571-88282163 樊老师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科 0571-86613709 杜老师 齐老师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3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