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及时、准确做好2025年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和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工作量、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开课单位统计2025年度研究生课程工作量,并以开课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开课单位应根据教学日历统计并确认无误后上报研究生院(其中教学耗材费以当初意见征求时上报预算为准),研究生院网上公示无异议,作为课时酬金交叉划拨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两门不同代码的课程合并在同一班级开课的,课时费只统计一次,人数按两门课程相加后计算,请开课单位留意,以免重复
2、所有实际开设的课程都需要统计工作量,包括给本学院学生开设的课程和给其他学院学生交叉开设的课程。
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121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度开始,所有研究生课程酬金均由开课单位根据选课研究生比例进行划拨,研究生院不再统一支付公共课酬金。课时酬金由二级学院自筹收入经费支付,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由人才培养经费支付。
各开课学院、部门请在2025年11月28日(周五)下班前将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培养科。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5年11月3日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