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2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强省战略部署,主动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对教育教学的新挑战,激励教师深化教学创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5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示范性,在加强一流学科、一流课程、一流导师和一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突出科学性,要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高层次拨尖创新人才培养上有突破;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改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在切实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二、申报数量

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由浙江省教育厅评审,我校拟报送2项。

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按学校拥有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专业学位硕士点数量的25%(四舍五入)确定限额,同时专项给予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各1项申报。我校拟推荐常规项目8项,包含省登峰学科专项(中医学)1项,省优势特色学科专项(中药学、中西医结合)2项。

三、申报要求

(一)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我校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四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立项项目若未按期完成验收,将取消负责人2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资格,并酌减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今后推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名额。

(四)根据通知要求,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延期项目结题

采用“学校验收、省厅备案”结题方式。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填写并提交《验收申请书》《结题验收汇总表》,学校通过验收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加盖省教改项目管理专用印章,作为结题验收凭据。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做好初步审核推荐(重点审核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重点项目11月3日(周一)前、常规项目和结题材料11月14日(周五)前《申报书》《验收申请书》电子稿(word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稿(word版)和PDF(盖章版)各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

邮箱:zjtcmyjs@163.com

 

 

附件:

1. 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

2.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2025年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4.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6.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7.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4版)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