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7-01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更加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推动我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6号)规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

(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开编写为两个文档。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多位作者需全部签字确认。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分为申请认定、直接认定两类)。详见附件3、4。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

申请认定汇总表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

直接认定汇总表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

案例正文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

案例使用说明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

作者授权书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

案例正文附件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如有);

案例使用说明附件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如有)。

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申请人姓名。其中,每个案例的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需分成两个文档,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学院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PDF扫描版本,案例正文附件或案例使用说明附件如有多个,需压缩为zip文件,申请认定的案例和直接认定的案例需汇总为两个文件夹。

2.纸质材料

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2份。

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科,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

二、推荐名额说明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35项)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已立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案例库建设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的案例将予优先推荐。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请单独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除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与作者授权书外,还需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案例素材。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在2025年7月30日(周三)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室),逾期、不符合报送要求或单独报送至研究生院的均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杨老师、吴老师,电话0571-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附件: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认定)

4.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直接认定)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