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7号)规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不包括用于学位申请的实践成果。
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3.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4.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电子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
(3)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
①汇总表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
②申报表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③支撑材料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
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浙江中医药大学**学院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学院盖章扫描件申报表需发送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本。
2.纸质材料。与上述电子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其中申报表一式2份,支撑材料1份。
五、报送时间与学校推荐
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需在2025年7月30日(周三)前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室),逾期、不符合报送要求或研究生单独报送至研究生院的均不予受理。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报35项,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推荐排序,申报成果及其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再予以推荐。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杨老师、吴老师;电话:0571-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附件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