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研究生院拟开展2024年部分研究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和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的2025届拟毕业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立项以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执行及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项目结题依据为申报立项时《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如学术论文、专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等)”中列明的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相应成果。
三、提交材料
1、《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一式3份,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项目相关刊物论著、成果专利的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后以“2024年教育厅项目/校级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佐证材料”命名。
3、以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12月30日(周一)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四、检查形式
1、中期检查:所在学院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阶段性成果等;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完成后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检查报告,于12月30日前连同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中期检查及验收标准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版)》相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备注:验收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不接收个人材料。
2024年12月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含教育厅相关目)中期检查清单
序号 | 项目 类别 | 学科 类别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经费(万) | 学院 | 学号 | 负责人 姓名 | 专业 | 培养层次 | 经费卡号 |
1 | 校级 项目 | 自然 科学 | 2024YKJ08 | 基于肠道菌群-肥大细胞-白三烯B4 轴研究黄芪甲苷对脑缺血的保护作用和机制 | 2 | 基础医学院 | 202211*****1103 | 徐婷 | 基础医学 | 学硕 | 711100 G00750 |
2 | 教育厅项目 | 自然 科学 | Y202456314 | 补骨脂甲素通过溶酶体PIT T改善耳蜗毛细胞蛋白质错误折叠 | 2 | 药学院 | 202211*****1112 | 胡释予 | 中药学 | 专硕 | 751100 G02308 |
附件:
1.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版)
研究生院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