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部分2024年研究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2-16

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研究生院拟开展2024年部分研究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以下简称“教育厅项目”)和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的2025届拟毕业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立项以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执行及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项目结题依据为申报立项时《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如学术论文、专利、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等)”中列明的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相应成果。

三、提交材料

1、《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一式3份,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项目相关刊物论著、成果专利的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后以“2024年教育厅项目/校级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佐证材料”命名。

3、以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请于12月30日(周一)前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四、检查形式

1、中期检查:所在学院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阶段性成果等;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完成后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检查报告,于12月30日前连同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中期检查及验收标准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版)》相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备注:验收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不接收个人材料。


2024年12月校级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含教育厅相关目)中期检查清单

序号

项目

类别

学科

类别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经费(万)学院学号

负责人

姓名

专业培养层次经费卡号
1

校级

项目

自然

科学

2024YKJ08

基于肠道菌群-肥大细胞-白三烯B4

轴研究黄芪甲苷对脑缺血的保护作用和机制

2基础医学院202211*****1103徐婷基础医学学硕

711100

G00750

2教育厅项目

科学

Y202456314

补骨脂甲素通过溶酶体PIT

T改善耳蜗毛细胞蛋白质错误折叠

2药学院202211*****1112胡释予中药学专硕

751100

G02308


附件:

1.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版)

 

 

 

研究生院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