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浙中医大办〔2023〕153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招标及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经本人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前发培养科邮箱zjtcmyjs@163.com。通过中期考核后,将划拨第二笔建设经费。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