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1-17周为教学周,期末考试周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7日,现将研究生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类,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执行相应的考核方式。考试课程必须要有试卷,可采用开卷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规定2小时;考查课程可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完成课程规定的项目等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管理
1、需安排在期末考试周集中考试的公共学位课时间及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监考工作由开课单位和各研究生所在学院共同承担。专业课及选修课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原则上由各开课单位自行安排,如确因考试人数多,考试地点无法安排、监考任务难以落实的,于课程结束前2周通知培养科,由培养科协调安排。
为加强考试监督,保证监考力量,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监考人员职责》和《考场规则》,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规范管理。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应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表》,与考卷一起存档保存。同时要加强研究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结合以前处理考试作弊学生的典型事例,开考前宣讲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诚信考试。
2、研究生因急诊、住院病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缓考手续,由本人填写缓考申请书(患病可委托同学办理),经导师批准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经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者一般应申请参加下一年级该课程的考试,申请时间为该课程期终考试前2周,成绩按实际考分记载。未经批准擅自缺考,作“旷考”论,该课程不予补考,直接参加下一年级重修。
研究生严重违反考场、考试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零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因考试违纪或作弊受到处理的,经教育表现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经导师、所在学院审核鉴定,研究生院批准,在毕业前对该课程给予补考。
三、成绩管理
阅卷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主要由任课教师负责,教研室主任审查。阅卷后试卷或课程论文、网络课程平台考试的评分细则和原始成绩由教研室保管,保管期限为六年,以供查阅。
各门课程应在考试结束后七天内结算出成绩,考试/考查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请各课程负责人将成绩录入研究生院综合服务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成绩单一式三份(成绩单必须当学期打印),按要求签名后连同平时成绩记录、空白考卷、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考试情况总结表各一份上交课程所在学院/部门。以上纸质材料请用打印原稿或钢笔抄写,不能用复印件,以便归档保存。
四、存档管理
所有课程考核材料以开课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归档。请各开课单位将课程负责人上交的成绩单盖学院/部门章后,连同考试情况总结表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学校档案馆进行存档。另两份成绩单分别由开课单位和课程负责人留存。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试卷格式
2.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表
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情况总结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
5.浙江中医药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