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的函》(教发厅函【2022】4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生院)“三个高地”建设要求,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决定设立“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标

聚焦学科交叉前沿,开展目标导向的自由探索,联合高水平大学的科教力量,突出医文、医理、医工、医农等学科间的交叉协作和联合攻关,在中医药原创理论、前沿领域或关键技术、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等方面产生一批科技成果,为创新中医药复合型高水平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新方案。

 

二、优先领域

(一)中医药理论现代解读研究。加强人工智能、系统生物学等多学科前沿技术与中医药的深度交叉融合,促进中医药研究范式转变与方法学创新,用现代科学技术解读中医药学原理。重点加强藏象、病机、经络腧穴、药性等中医药原创理论现代研究,推动传统与现代的对接,阐述中医药对人体、疾病、药物的本质规律认识和科学内涵,促进新的科学发现,推动中医药理论现代研究的重大突破,形成医学领域新前沿。

(二)中医药临床价值提升研究。围绕防诊治康的优势环节,优化临床方案,夯实循证证据,提升中医药临床价值,支撑中医药服务的首位度。针对疑难疾病,遵循中医药传统认识与诊疗模式,寻求疾病防治康的中医创新办法与路径;针对中西医共识度高且中医药具有优势的重大临床需求,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系统性研究,创立“病证结合”为核心的诊疗方案,获得循证证据,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

(三)中药资源与质量保障研究。围绕中药资源持续利用与中药品质提升的现实需求,突破中药资源与质量保障的关键技术瓶颈,为群众“放心吃中药”提供科技支撑。重点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及新品种选育研究、中药材生态种植研究及配套技术推广、土壤改良及修复等研究,建立病虫害综合治理体系;开展先导活性物质导向的内生菌对活性次生代谢产物的生物合成及调控作用研究;开展中药饮片生产技术传承和工艺提升关键技术、中药饮片质量内涵和专属性质量标准研究;开展分子鉴定创新方法研究,外源性污染的快速检测技术及检测产品研发。

(四)中药方剂复杂作用解析与新药发现。加强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中药方剂复杂作用机制解析研究,阐述中药方剂疗效的整体调控模式,构建中药新药发现新策略,推动形成复杂疾病的药物研发新理论。重点选择确有临床疗效的中药方剂(具有循证证据),从系统性与整体观出发,开展药效物质的“全景式”解析,深化药效物质起效途径认识,促进创新中药新药发现;进行作用靶点与调控网络的“精细化”解析,确证作用环节,揭示中药整体系统调控特点;多向效应的“体系化”整合,表征中药方剂的整体作用特点与机理,构建适合中药特点的药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加强以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中医药人才教育教学研究,构建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教育新模式,创新教育课程与培养方案,搭建新教育教学平台,促进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师资与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建设与评价体系、培训机制、激励制度等,推动形成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资助范围及额度

(一)资助范围。我校的研究生导师,同等条件下获得联合研究生院招生指标者优先。原则上博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7岁,且在课题执行期内能够带满一届,硕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取得一定教学成绩且能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课程者条件可适度放宽。

(二)资助额度。

1.针对第(一)~(四)项优先领域:博士研究生导师,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硕士研究生导师,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按照1:1匹配。

2.针对第(五)项优先领域: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项;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项。

(三)实施周期。3年。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需为我校研究生导师,且隶属于我校校本部或直属附属医院的在编在岗员工。每个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作为参与人参与本类课题限1项。

(二)申请人填报前应仔细阅读科教专项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纸质版《申报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word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excel和pdf盖章件)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yjspy@126.com

(三)申报截止至3月20日11时。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专项实施方案,我校推荐项目总数共18项,其中针对优先领域(五)中医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不少于6项。研究生院和科研部收到所有申报项目后,经由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本科教专项级别为省部级项目,具体项目级别认定方法由科研部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第(一)~(四)项:科研部 吴丛丛,电话0571-86613536

咨询第(五)项:研究生院 吴杨辰子,电话0571-86613540

 

附件:

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度)

2. 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考核指标体系

3.科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模板

4.科教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科研部

202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