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3-11-13

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119号)文件(附件1)精神,为了保证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目标,按照计划对2024届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业绩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由拔尖创新人才研究生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开展。

请各位相关培育对象填写《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中期考核表》(附件2)和《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培育对象考核成果清单》(附件3),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由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中关于中期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自定。

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前完成考核本次考核工作,并报送考核结果及材料。报送材料要求如下: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贰份,成果清单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1份,以上材料连同佐证材料(合订成1个PDF)电子版发培养科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

邮箱:zjtcmyjs@163.com


附件:

1.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

2.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中期考核表

3.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成果清单

4.2024届中期考核名单

附件汇总.zip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