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及时、准确做好2023年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开课单位统计2023年度研究生课程交叉课时的工作量,并以开课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开课单位应根据教学日历统计并确认无误后上报研究生院(其中教学耗材费以当初意见征求时上报预算为准),研究生院网上公示无异议,报送计划财务处作为课时酬金统一划拨的依据。
两门不同代码的课程合并在同一班级开课的,课时费只统计一次,人数按两门课程相加后计算,请开课单位留意,以免重复计算。
2、课时费标准:中级职称50元/课时、副高级职称60元/课时、正高级职称70元/课时。
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121号)文件规定,自本年度开始,所有研究生课程均由开课单位根据选课研究生比例进行划拨,研究生院不再统一支付公共课酬金。课时酬金和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由二级学院自筹收入经费或人才培养经费中支付,请各开课单位及学生所在单位自行确认经费卡名称及卡号。
各开课学院、部门请在2023年11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培养科。联系电话:86613540,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
1:2023年度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统计表
2:2023年度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支付汇总表
3:课程选课情况查询操作方法
培养科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