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汇报通知

2022-10-17

为增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学校决定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体系,现对我校部分研究生进行审查汇报工作。

一、审查对象

1.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浙江省学位办年度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及1个专家评分小于60分的导师所指导的2023年将要毕业的研究生;

2.2023年以文献研究方向作为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3.2022年度未能一次性通过校级论文盲审,其导师所指导的2023年将要毕业的研究生;

对无上述三种情况的学院,其所培养的2023年将要毕业研究生进行部分抽检审查。

二、材料提交

抽检研究生个人材料提交:以文件夹单位,文件名:学院+专业+姓名。提交材料包括:

开题报告(PDF电子版、文件名:学院+专业+姓名+开题报告),

研究进展概况(PDF电子版、文件名:学院+专业+姓名+研究进展)

研究进展(ppt、文件名:学院+专业+姓名+ppt)。

学院提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收齐后,以学院命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jspy@126.com邮箱,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周五下班前)。

三、审查方式及要求

1.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一、审查对象”进行函审和现场两种评审方式,对函审结果评分较低者进行现场汇报,现场汇报的研究生须对其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进行汇报,研究生导师务必在场;

2.本次现场汇报按照一级学科分组模式依次进行:中医类专业(基础、一临、二临、三临)、中药学、药学专业(药学、生科)、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一临、二临、三临、四临)、临床医学类专业(一临、二临、三临、四临)、其他专业(护理、医技、口腔、公卫、人文);

3. 现场汇报采用线上+线下模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汇报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抽检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院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