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校级公开答辩的通知

2024-05-09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校级公开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一、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1.基本要求与原则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1〕195号),要求如下:

(1)参评范围及办法:本次采用校、院二级公开评选办法。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为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论文初次盲审全部通过(盲审结果:博士3A及以上,或在读期间成果特别突出的;硕士2A及以上)且已经发表高质量论文;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硕士研究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名单(附件3)请于5月15日8:00前上报研究生院邮箱备案,研究生院负责答辩过程中质量监督。各学院公开答辩办法参考

研究生院,生科、护理、人文、口腔、医技、公卫等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成综合组答辩。

(2)参评条件:论文的选题在本学科具有前沿性,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达到同类学科的领先水平;论文撰写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详实,文字表达准确;保密论文不能参与评选。 

(3) 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将在校内进行公开答辩,在全校范围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此次答辩等同于毕业答辩,可不参加学院答辩。下一年度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将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优先推选。  

2.各学院推选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往年荐优情况,各学院推选名额如下表:

 推选学院

推选博士学位论文(篇)

推选硕士学位论文(篇)

第一临床医学院

≤5

≤9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12

第三临床医学院

≤3

≤9

第四临床医学院

/

≤5

药学院

≤4

≤6

基础医学院

≤3

≤4

生命科学学院

≤1

≤2

护理学院

≤1

≤2

人文、口腔、医技、公卫学院、嘉兴、树人

≤1

≤1/学院

二、公开答辩安排

参加公开答辩的对象为申请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2024届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公开答辩的时间定于5月25日,硕士研究生公开答辩的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应在5月25日前完成。

1.材料提交要求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6本,电子稿1份;电子稿文件名:学院+专业+姓名,每份纸质论文需附《公开答辩评分标准》、《答辩表决票》(见附件1、2);

2)《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4),纸质稿1份(需到所在学院盖章),电子稿1份;

3)代表性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中文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英文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填写个人信息的《答辩记录》、《答辩决议》(见附件56)纸质稿1份,电子稿1份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硕士请发送至学院秘书邮箱),文件名:博/硕士+专业+姓名;

5)答辩PPT请自行拷至至答辩会现场电脑,文件名:博/硕士+专业+姓名;

博士将以上纸质材料于5月24日(周五)17点前交至答辩会场、电子版材料发送研究生院邮箱;硕士将上述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3.公开答辩要求

参加公开答辩者,导师需提前组织预答辩;公开答辩当天,参加公开答辩的研究生导师需要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委派1位代理人代为介绍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答辩者要求着正装,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会场,按照答辩委员会要求进行答辩;答辩后,答辩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认定书》,于5月27日前交所在学院;答辩完成后,需完成学位申请、学位信息上报等其它答辩后的工作;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及其导师,要求学院研究生秘书参加,欢迎广大师生参加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