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在即,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若干规定(试行)》(附件2),为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和查重
3月31日前,研究生导师完成带教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查、修改等工作,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意见表》(见附件3)签署送审意见,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格式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论文作者进行修改。研究生在学生服务系统上传查重论文(见附件4),学院通过知网进行本学院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
二、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范围及方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所有博士、同等学力硕士由研究生院送审参加校级盲审,其余硕士由学院安排盲审。本年度所有研究生论文通过第三方评审平台送审。
2.盲审评分等级
A(评分≥90):论文的创新性成果突出,学术或应用价值大,条理清晰,写作规范,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可以答辩;
B(75≤评分<90):论文的创新性成果较为突出,学术或应用价值较大,写作规范,基本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但需要对论文进行一定修改后方可答辩;
C(60≤评分<75):论文的创新性成果一般,学术或应用价值较差,写作较规范,未完全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需要对论文进行较大程度修改后方可答辩;
D(评分<60):论文的创新性差,内容不完整,工作量不足,科研能力弱,写作不规范,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不予答辩。
论文评阅专家须特别关注学位论文选题是否符合一级学科学位点基本要求和学科特点,以及语句表达错误、图表错误、出现错别字等写作和格式错误,并在评分时严格把关。
3.盲审、复审结果与重新盲审要求
盲审结果 | 复审结果 | 重新盲审要求 | ||
博士 | 硕士 | 博士 | 硕士 | |
≥2D,≥3C | ≥2D,3C,2C1D | / | / | 延期12个月后盲审 |
2C,1D1C | 2C,1D1C | / | / | 延期6个月后盲审 |
1D4B | 1D2B | 1D | 1D | 延期12个月后盲审 |
1C | 1C | 延期6个月后盲审 |
三、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5日前:学院教学秘书完成本学院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并将查重结果导入“教师服务系统-毕业管理-查重结果导入”模块。
2.2024年4月7日前:查重通过的研究生与导师再次确认同意提交盲审论文后,完成“学生服务系统”内盲审论文上传工作(网址:http://yjsgl.zcmu.edu.cn:8081/pyxx_new/login.aspx
请注意使用盲审格式封面(见附件5),需隐去导师姓名、作者姓名、论文致谢部分及其他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正文中涉及作者及导师姓名信息均用**代替,盲审论文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前言、正文、结论、创新点、参考文献、附图(表)、文献综述,不含版权原创性声明及致谢)。
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师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glxt.zcmu.edu.cn/gmis_new/login.aspx)下载盲审论文,并上传至论文送审系统,请注意论文一经上传无法修改。
3.2024年5月中旬:盲审通过的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在学生服务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录入论文评审结果并提交答辩申请(博士还须完成2份论文评议)。各学院在教师服务系统内完成答辩申请审核。
四、学位论文修改要求
1.评阅意见由送审平台导出后,经脱密处理再反馈给研究生(学生服务系统内录入评审结果时专家姓名可填写:评审专家);
2.全部研究生均须根据论文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写在《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见附件6)中,经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由学院存档,研究生院将对其进行抽检,抽检结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
五、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0571-86613775 牛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0571-86618057 李老师
第一临床医学院:0571-87071726 张老师
第二临床医学院:0571-86633152 王老师
第三临床医学院:0571-86633137 周老师
第四临床医学院:0571-86633397 徐老师
药学院:0571-61766003 毛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0571-86633035 来老师
护理学院:0571-86613674 祝老师
口腔医学院:0571-86633340 罗老师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0571-86613729 黄老师
人文与管理学院:0571-61766032 田老师
浙江树人大学:0571-88282163 蔡老师
嘉兴学院:0573-83592174 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