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如对课程成绩有异议,可在下一学期开学第1教学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递交成绩复核申请,须明确陈述申请成绩复核的原因,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所在学院将成绩复核汇总表按课程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培养科分别转发给课程所在单位。开课单位应安排教研室主任本人或指派专人进行查分,并在接到复核任务的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研究生院。
3.成绩复核期间研究生不得接触试卷;复核范围限于答题漏判、客观题错判、统分差错、登分差错等,主观题评分结果不属于复核范围。
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2023-03-21
1.研究生如对课程成绩有异议,可在下一学期开学第1教学周内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递交成绩复核申请,须明确陈述申请成绩复核的原因,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所在学院将成绩复核汇总表按课程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培养科分别转发给课程所在单位。开课单位应安排教研室主任本人或指派专人进行查分,并在接到复核任务的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研究生院。
3.成绩复核期间研究生不得接触试卷;复核范围限于答题漏判、客观题错判、统分差错、登分差错等,主观题评分结果不属于复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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