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届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04-28

各学院:
   为激扬学术精神、培育自主创新,繁荣学术文化,提高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能力,开阔研究生学术视野,加强专业间的学术交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在第十一届“杏林风”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期间,研工部、研究生院将开展第五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潜心钻研,开拓创新,在校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多篇或在国际、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能够良好地与导师、其他同学交流,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5、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必须从当年学院学术之星中产生。

三、评选流程

1、宣传动员(4月29日-5月6日)

成立“组织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开展广泛宣传并积极动员有意向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2、院内选拔(5月7日-5月14日)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附件3)各学院组成学院初评委员会,制定学院科研成果评分细则,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在院内进行选拔后上报研工部、研究生院,各学院推荐人数参照下表:

在读全日制硕、博研究生总数

推荐人数名额上限

<200

按1人计算

≥200

按学院研究生总数*1%计算

(取整数,不作四舍五入)

3、网上公示(5月15日-5月17日)

研工部、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学术之星候选人进行公示。

4、公开答辩(5月下旬)

终评以公开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候选人答辩时长8分钟,其中ppt汇报5分钟,重点展示研究生历程、研究内容、学术成果等,提问答辩3分钟。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附件3)产生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原则上参评研究生导师应回避),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术材料评审及现场表现评审对候选人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前十名为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奖励方式

研工部、研究生院对评选出的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予以表彰和奖励,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证书,并奖励3000元/人;十佳学术之星获奖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优秀导师”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学制年限内已获得过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荣誉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2、申报书填写说明:

(1)必须由参评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科技成果较多者可附页;

(2)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获得且是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发表论文(word/PDF格式电子版与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

(3)作品复印件应由学院盖章后附于表后;

(4)作者排名是指除导师之外在学生作者中的排名。

3、各学院进行充分宣传动员,做好推荐工作。在5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2014@163.com,纸质版交至23号楼212室。

电子版材料:推荐人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个人基本信息正文内容字体为5号宋体,除签字外导师和学院意见亦需在电子版中录入。个人事迹宣传稿形式一份(500字以内、A4纸),生活照一寸1张;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材料:推荐人申报表,个人事迹一式两份,支撑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论文第一页),专利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务必装入文件袋并在封面写明学院、学号、年级、专业、姓名及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具体评选办法参考《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附件3),未尽事宜详询研工部、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科白璐,联系电话:86613663。

 

 
  
附件1:十佳学术之星推荐人申报表

附件2: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2018修订版)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8日

附件2: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1:十佳学术之星报名表.docx

附件3:十佳学术之星评选办法(2018修订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