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2019-04-11

各学院、附属医院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5〕139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项目立项以来按计划开展的情况请对照预期目标、内容、成果等逐条汇报);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开展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等。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考核程序

1.学院评审

各项目根据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开展情况行全面总结,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5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

各学院邀请3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1名),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各项目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以后改进措施。

2.学校审核

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对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对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

四、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2019年5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2019年5月12日前,由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材料(每项项目中期检查表和佐证材料各1份)和检查意见、检查总结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5〕139号)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