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及各项目负责人: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5〕139号)(附件3)文件精神,现对2017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项目立项以来按计划开展的情况(请对照预期目标、内容、成果等逐条汇报);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开展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果等。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考核程序
1.学院评审
各项目根据本通知要求对项目开展情况行全面总结,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5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
各学院邀请3名相关学科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1名),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各项目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以后改进措施。
2.学校审核
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对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对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责令整改。
四、时间安排
2019年4月2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
2019年5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2019年5月12日前,由各学院将中期检查材料(每项项目中期检查表和佐证材料各1份)和检查意见、检查总结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5〕139号)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