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学风“三查”活动的通知

2019-04-10

各学院、全体教师和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高教〔2019〕2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决定于4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研究生学风“三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课堂纪律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须事先向任课教师请假。导师不得以科研、临床等事由影响研究生参加课堂学习。如有研究生迟到、早退、旷课,按《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须对研究生的上课出勤、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全面负责,并将缺勤结果及时报学院教学秘书,最后由教学秘书汇总至研工部、研究生院。课堂学习考勤结果与课程成绩紧密结合;凡缺课1/3课时以上,须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管理办法》,不得允许其参加该课程考试。

学院应组织研究生管理干部自查,并及时做好整改。

研工部、研究生院安排好督导听课,组织管理干部抽查课堂纪律、检查学院自查情况

二、查临床实践

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培养计划进行临床实践,并遵守实践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在临床实践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具体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临床实践若干规定》执行。临床实践期间凡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超过假期未办续假手续或未及时销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实践基地主管部门、轮转科室须严格执行研究生临床实践期间进岗培训、考勤制度和医疗安全管理等制度,而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须对研究生规范实践活动起到督促作用。如有研究生无故缺勤、违反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实践基地在批评教育同时,主管部门应及时与学院联系。

学院应组织研究生管理干部赴各基地检查研究生在岗情况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抽查研究生临床实践情况和学院检查情况

三、查实验规范

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危化、生物制品合理使用和处理制度等,切实维护正常实验秩序及人身安全。

实验室带教老师对研究生实习岗位规范操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加强对研究生考勤、实验操作现场的指导和安全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和排除,并及时报告。研究生违规操作经教育不改,有权停止其实验,并根据具体情况报学院做出相应的处理。

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室进岗培训、签到制度、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地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

研工部、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巡查研究生实验规范、安全情况和学院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风建设工作,加大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学院方案,持之以恒加强对研究生、任课教师、导师、实践基地、实验室的管理和联系,确保将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文件精神落于实处,确保研究生学风建设、检查工作卓有成效,并探索形成优良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机制。

2.课堂纪律、临床实践、实验规范检查结果与奖学金、“十佳学术之星”、优秀毕业生等评定工作紧密挂钩与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考核以及学院工作考核紧密挂钩。

 

                          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