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9-04-04

医专业学位委〔2019〕1号


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开展2019年课题研究。根据申报情况及评审结果设置:A类重点课题、B类面上课题。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全部A类、部分B类课题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其余B类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筹集。


一、课题申报要求和评审程序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获得2018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获得2017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和立项。


2.申请办法


申请者可结合指南,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按照附件要求填报课题申请书,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


3.立项评审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分别推选出A、B类课题承担负责人。并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与各课题承担人签订立项合同。


4.材料提交时间


申请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在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填报有关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项目要求


1.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2019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2.课题管理


项目课题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进行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课题组应提交相应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各课题成果应注明课题类别。


3.课题数量


申请单位项目申请总数为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授权点数量的4倍。课题重点向四类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倾斜。对于2017年立项课题,未能按期结题的单位,将按照1:1比例核减申请和最终立项数量。


4.经费拨付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研究内容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A类和部分B类课题确定支持经费数额;对其余B类课题确定补贴经费数额。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获批课题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联系人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金   鑫  电话:  010-82805042

贾金忠  电话:010-82801756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3月20日

 

附件.docx

1-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正式发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