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引进医学类人才,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3月15日在浙江中医药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履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本科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第二批次公办院校本科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由设立博士点院校统一管理的民办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医学类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未设博士点民办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医学类201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或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四)护理专业、影像技术、康复技术专业因各地医院需求大,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五)硕士研究生以上及高级职称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六)持有规培证的紧缺专业(影像诊断学、中医学、急救医学、重症医学、儿科学)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时间地点
(一)计划招聘33人,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浦江县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剩余岗位数》。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19203教室(滨文路548号)。
(三)考核地点:待定(现场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在健康浦江微信公众号、招聘会现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应聘者只有一次机会参加同一单位相关岗位考核。在校生应聘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年学习成绩单和荣誉证书等。有工作经历者在应聘时需提交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规培证书、工作证明等。用人单位受理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与招聘岗位是否相符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查。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分专业组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签订协议。招聘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按现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办理聘用。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需提供双证)可延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三)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浦江县卫健局人事科 0579-89386935, 89386917。
附件: 《2019年浦江县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剩余岗位数》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