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科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加 评选的论文,应为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年 8 月 31 日期间,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 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名额: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所在学院,每学科可推荐 1~2 篇参评论文(多推无效)。
2.由学校统一将论文推荐至“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三、推荐材料
1.论文推荐表word版(见附件)
2.中英文摘要word、pdf版(见附件 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word版(见附件)
4.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 复印件;学位论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
四、推荐时间
请各学院汇总本学院评选材料,于12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第七届全国优博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学位科邮箱yjspy@126.com,纸质版成果支撑材料送至学位科23217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学位科:杜老师 齐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709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