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各学院、各位相关研究生: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145号)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4级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2.2023级直博研究生;

3.其他需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线上录入中期考核结果并报送总结报告。

三、考核工作流程

1.拟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分别完成学术成果”模块(学术成果的录入);教学培养”模块(教学实践/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的录入)教学培养”模块(中期考核信息的录入并提交)。

注意:请先完成学术成果录入,再提交中期考核信息,否则无法读取学术成果相关数据;后续培养过程中,如有新获得的实践活动及学术成果信息可以继续录入,以免遗漏。

2.拟参加考核的研究生从系统中打印《中期考核表》,并在后附上考核内容相关的复印件一并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3.各培养单位应按学科、专业成立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学科专家和研究生导师参加的5至7人考核小组(另设秘书一人),由学院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研究生人数不足5人的学科并入相近学科。

4.完成中期考核后,学院秘书在“管理端→培养管理→必修环节管理→中期考核结果录入”模块录入考核结果。

5.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含领导小组成员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科。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各学院于相应栏内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培养手册中。

6.研究生院将对学院中期考核情况进行抽检,检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公布。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本次中期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