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和我校《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1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联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74号)、《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精神,经个人申请、基地初评、基地办审核,拟确定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基地办公室署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7:00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695
联合培养基地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