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联合培养基地、嘉兴大学、浙江树人学院,各在读研究生:
为切实保障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环节的人身安全与实践质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单位)、导师与实践学生均需高度重视实践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实践开始前,应对研究生做安全规范、应急处理流程、行业安全标准等培训。
二、学院(培养单位)和导师要与研究生保持常态化联系,共同确保学生实践安全。根据校企合作基地、实验室、临床实践点等不同的实践场所,提前预判潜在风险,敦促学生针对性做好必要防护。
三、敦促导师近期至少与学生沟通一次,了解学生专业实践情况,做好安全教育;要求研究生实践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学院汇报实践动态,对前往偏远地区、高危环境或参与风险性活动的研究生,学院需单独备案并定期联系核查,遇特殊情况须立即暂停实践并报备。
四、全面摸排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非住培)专业实践情况。摸排内容包括其留校、返乡、实习实践或外出等情况,登记其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另外还需摸排并登记实践实习单位名称、起止时间、地址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赴外地实践实习的还需填写《研究生外地实践登记表》,并签署相关培养协议。摸排数据表格单独发给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摸排情况表请于8月4日(周一)前汇总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邮箱zjtcmyjs@163.com)。
各学院要切实落实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由学院联动教学、思政、导师协同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去向变化及安全状况。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