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浙学位办〔2023〕1号)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其中教学改革项目17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2个。
二、结题要求
本次结题标准及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均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63号)规定的为准,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交详实的《结题报告》(附件1/2/3),电子版、双面打印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纸质支撑材料1套。其中包含标注项目号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管理办法》中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1篇论文只能用于1项教改项目的结题。
4.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或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等需要作重大调整、变更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只能按要求延期1年,若逾期未结题将被清理。
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周一)提交结题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室)。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老师,吴老师
邮箱:zjtcmyjs@163.com,电话:86613540;
附件:
1.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5.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