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4-11-2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通知(浙学位办〔2023〕1号)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其中教学改革项目17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2个。

二、结题要求

本次结题标准及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均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63号)规定的为准,应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交详实的《结题报告》(附件1/2/3),电子版、双面打印盖章的纸质版各1份。

2.相应的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

3.能反映和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纸质支撑材料1套。其中包含标注项目号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在《管理办法》中认定的C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相关论文至少1篇,1篇论文只能用于1项教改项目的结题。

4.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研究任务,或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研究计划、项目组成员等需要作重大调整、变更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只能按要求延期1年,若逾期未结题将被清理。

请各单位于12月2日(周一)提交结题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室)。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老师,吴老师

邮箱:zjtcmyjs@163.com,电话:86613540;

 

附件:

1.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5.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