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及时、准确做好2024年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开课单位统计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交叉课时工作量,并以开课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开课单位应根据教学日历统计并确认无误后上报研究生院(其中教学耗材费以当初意见征求时上报预算为准),研究生院网上公示无异议,报送计划财务处作为课时酬金统一划拨的依据。
两门不同代码的课程合并在同一班级开课的,课时费只统计一次,人数按两门课程相加后计算,请开课单位留意,以免重复计算。
2、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一致的课程可不报送;
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2〕121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度开始,所有研究生课程均由开课单位根据选课研究生比例进行划拨,研究生院不再统一支付公共课酬金。课时酬金由二级学院自筹收入经费支付,教学耗材费(含实验耗材)由人才培养经费支付。
各开课学院、部门请在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统计表电子版报送培养科。
附件:
1.2024年度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统计表
2.2024年度交叉课时酬金及教学耗材费支付汇总表
3.课程选课情况查询操作方法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