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带教与专业结合紧密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年冬季导师转评工作,此次转评包括导师转专业和导师转带教类型两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既任导师,目前带教专业或研究方向因工作性质变化,导致与原带教专业或带教类型不一致,可申请转专业或转带教类型。
二、申请条件和原则
1.申请转专业。需具有转入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且和工作岗位有相关性。
2.申请转带教类型。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88号)相关条款。
三、申请流程
1.2023.11.27-12.06:个人申请,经目前归属学院、拟转入归属学院同意,由拟转入归属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
2.2023.12.08:学院汇总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2023.12月中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四、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报送材料包括:
(1)导师转评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导师转评申请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申请导师转评相关支撑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1份)。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科: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7907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