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研究生导师转评工作的通知

2023-11-27

各学院、培养单位、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带教与专业结合紧密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年冬季导师转评工作,此次转评包括导师转专业和导师转带教类型两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既任导师,目前带教专业或研究方向因工作性质变化,导致与原带教专业或带教类型不一致,可申请转专业或转带教类型。

二、申请条件和原则

1.申请转专业。需具有转入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且和工作岗位有相关性。

2.申请转带教类型。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88号)相关条款。

三、申请流程

1.2023.11.27-12.06:个人申请,经目前归属学院、拟转入归属学院同意,由拟转入归属学院统一汇总后,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

2.2023.12.08:学院汇总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2023.12月中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四、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报送材料包括:

(1)导师转评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导师转评申请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申请导师转评相关支撑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1份)。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科: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7907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