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8

各单位:

为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加快医教协同背景下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将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将以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亟须解决的问题为导向,以推广课题研究成果为重点,以专项研究为主要形式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推广性强、应用价值的也就是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围绕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开展调查研究,搞清新时医药学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摸准制约医药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各高校、学院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具有可推广可复制价值的研究成果总结好,为我校医药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中医药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推进医药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医药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类型为校级重大招标项目、一般项目、教材建设专项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项,主要面向全校(含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规培基地等)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本次申报拟立项60项,其中校级重大招标项目5项,一般项目40项,教材建设专项5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项10项。

3.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2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围绕选题指南开展,详见附件1;教材建设专项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详见附件2。

2.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未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含创新创业教改专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每位老师至多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申报办法

1.校级一般项目由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按申报数分配表(附件3择优向学校推荐,其他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申报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校级重大招标项目、教材建设专项为不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项为限额申报、择优立项。

2.所有项目申报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评选,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校级重大招标项目、教材建设专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卡,立项后拨付50%至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经费。校级一般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项经费为0.5万元/项,由各单位自筹。

2.每个立项项目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如项目逾期被清理,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各类教改项目申请资格2年。校级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余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 

3.各单位推荐项目的申报书(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同时提交电子版。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周五)16:00。

联系人:杨伟吉,吴杨辰子,电话: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制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3.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数分配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5.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6.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7.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汇总.zip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