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2023-06-21

各学院、有关开课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工作,现将2023年级博士、硕士的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次表见附件1,如遇节假日请照常排课,不要跳过,届时自行调(补)课。新生9月11日(第2周)开始上课, 12月22日(第16周)结课。

2.教学任务中已预先安排好的公共课程(见附件2、附件6),请相关开课单位根据已确定下来的授课时间落实教学日历编制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时间,否则会引起大批量课程冲突确需调整时间的请及时与培养科联系;其余专业课、选修课请各开课单位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注意避开公共课。

注意

(1)请核对附件2中各门课程理论学时数和实践学时数。

(2)请下载附件3中的空白教学日历填写课程相关内容,开课单位自有教室、实验室的请直接填写相关场所门牌号;需使用公共教室的请留空,电子版汇总上交后由培养科统一安排教室。

3.如有指定教材,请在教学日历中注明使用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等信息;

4.下学期因师资紧缺等原因需要外聘、反聘教师的单位,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聘请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见附件4)交研究生院审批;

5.需要开设实验教学的课程请按要求填写《实验耗材预算表》(见附件5),予以网上公示后准许开课;

6. 研究生实施学分制及弹性选课制,课程安排均事先落实,但课程的开设与否需根据研究生自主选课结果而定。

为顺利完成课程安排工作,请各开课单位务必于7月14日(周五)前完成所有公共课程(含学位课、选修课)的教学日历编制工作,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各单位自行开设的选修课、学位课请于7月31日(周一)前上交教学日历。

 

    附件:

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周次表

2. 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学任务汇总表

3. 空白教学日历

4. 浙江中医药大学聘请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

5. 教学耗材预算表

6. 2023级博、硕士研究生2023-2024学年公共课表(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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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