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23-05-25

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轮复试定于2023年5月31日-6月7日进行。现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全部报考材料(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含以下材料)纸质稿装订成册上交,携带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

2.

1)应届生:

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原件,须研究生管理部门颁发的研究生证;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学位证书扫描件;

毕业证书扫描件;

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4.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符合要求的论著(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其余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及原文首页),发明专利证书、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教学成果奖证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任务书)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职称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

其中,5.6项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需增加提供的材料,申请学术型博士如有,请一并提供。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查,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格检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2)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有效身份证、硕士证书、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等上传材料进行核对。

(3)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能力、科研创新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各学院应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有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试。

复试程序要规范,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4)心理健康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体检工作于复试后考生自行去当地三级医院体检。

(6)总成绩=导师审查打分*20%+复试*8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形式

拟采用现场复试。

四、体检安排

 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体检: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含色觉)、鼻(含嗅觉)、耳(含听力)、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体检表附本人照片,写明:是本人体检,无代检并签名。

上传体检表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jsfwpt.zcmu.edu.cn/master/),输入手机号、姓名及证件号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可点击“上传体检报告”模块,上传并提交自己的体检表。所有化验单、检查单需与体检表一起上传提交。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表

五、心理测试

请于复试期间上网完成心理测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须知

六、分批次考核-复试

1.分批次开展考核-复试。第一批招生计划为第一批次考核-复试,第二批招生计划为第二批次考核-复试。若两批次结束后仍有导师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开展第三和(或)四批次申请与考核-复试。

2.每个批次的考核-复试包含考生报名、导师审核、专家复试。

3.每个批次内按一志愿、调剂志愿进行考核-复试。

4.考核-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七、复试名单

 各轮各批复试名单请及时查看,我校不再一一通知。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有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院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请不要上当受骗。

 以上内容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71-86613539,电子邮件:zzyz607@163.com

监督电话:0571-86613517

2.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第一临床医学院

0571-87071726

48011329@qq.com

马老师

第二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152

kqyxy2016@zcmu.edu.cn

里老师

第三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137

250855167@qq.com

周老师

第四临床医学院

0571-86633397

dslcjxb@163.com

徐老师

杭州临床医学院

0571-85827896

hzlcyxy620@126.com

高老师

基础医学院

0571-86613775

jcyxy@zcmu.edu.cn

牛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0571-86658075

gwxy@zcmu.edu.cn

李老师

药学院

0571-61766003

737259639@qq.com

毛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

0571-86633035

skjkb@zcmu.edu.cn

来老师

护理学院

0571-86613674

zcp202109@163.com

祝老师

人文与管理学院

0571- 61766036

wenguanyjs@126.com

李老师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0571-86613729

yjxxkyyjs@163.com

李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生第一轮一志愿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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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