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我校大部分专业预计于4月6日上午9:00打开。请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了解相关事宜。后续缺额专业会陆续发布在调剂系统里,欢迎调剂生报考。
我校不进行预调剂,届时直接打开调剂系统。
二、本通知面向的考生
收到中国研招网发送的浙江中医药大学调剂复试通知的同学须在中国研招网上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务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以便从容应对。
三、复试时间与复试形式
我校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预计为4月10日-4月14日,后续持续调剂直到调满为止。
今年我校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部分学院初步拟采用线上网络复试(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具体见学院复试通知)。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研招办或报考学院联系。采用线上网络复试的学院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考生端客服电话:010-67410388。备用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平台APP并熟练操作。注册钉钉账号时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注册,进行实名认证。
四、复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备案表》。
4.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5.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6.考生简介。含考生自述、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社会实践等。
7.政审表(附件1)(应届生由母校出具,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单位红章)。
8. 专升本应届生需提供省教育厅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另外每位考生还需:
9.结合我校公布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导师名单,填写导师志愿单(附件2)。填写后交学院,每个考生可以选择本专业的两个不同方向导师或同一方向的两位导师。
10.下载《浙江中医药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签名后上交。
线下现场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于复试时交学院。
线上网络复试的考生于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以下第1-8项材料请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传,统一命名为:学院+专业名称+身份证号+姓名;第9项、第10项材料分别单独上传。
温馨提醒: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应届生毕业时未拿到毕业证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体检及心理测试
1.体检安排。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含色觉)、鼻(含嗅觉)、耳(含听力)、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体检表需附本人照片,并写上“是本人体检,无代检”并签名。如使用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体检项目需覆盖我校要求的体检项目。所有化验单、检查单需与体检表一起上传提交。
上传体检表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服务系统(https://yjsfwpt.zcmu.edu.cn/master/),输入考生编号、姓名及证件号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可点击“上传体检报告”模块,上传并提交自己的体检表。所有化验单、检查单需与体检表一起上传提交。
2.心理测试。请于复试次日上网完成心理测试,具体见(附件4,密码为手机号码后六位)。
六、复试内容
复试的时间和具体形式、内容由各学院安排,请查看各学院相关通知,以免遗漏。调剂“医学院”的考生以“医学院”为单位统一调剂,复试由其中一个临床医学院承担,通过复试的考生再录取到有缺额的某个临床医学院。导师按双向选择方式确定。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
复试总成绩由英语听力10%、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专业知识能力60%、综合素质20%组成。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成绩/5* 65%+ 复试总成绩 *35%。创新性成果(省部级成果并为第一负责人)的考生另加 5 分。
如为线上复试
部分学院初步拟采用线上网络复试(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具体见学院复试通知),请相关学院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配合学院对接试用,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
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 1部手机,无电脑的考生可以使用两部手机。
一机位可以使用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手机,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码操作。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网络条件,确保设备电量充足,手机请设置“免干扰模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复试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面试系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复试时全程免冠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距离约1米,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得中途离场;主机位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45°位置,建议考生距离主机位设备摄像头约80厘米,第二机位设备距离考生约80厘米;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房间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4.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应保持电话(报名时研招网预留电话)通畅,按应急指令完成复试。
六、其它事项
1.联合培养计划
本次招生含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国科院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计划。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厅直接下达我校。复试工作由浙江树人学院及我校各学院负责,录取后由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国科院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安排在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国科院温州研究院,毕业时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毕业证及学位证。选择嘉兴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国科院温州研究院联合培养的考生需了解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内容,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5),于复试结束前交给复试学院。
2.诚信复试
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安全保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
4.信息告知。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招生信息在研招信息平台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开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谨防诈骗。我校不会在复试任何阶段收取任何费用,请保持警惕,防止网络及电信诈骗。如遇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网络面试等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或预收学费等请不要上当受骗。
6.具体安排。各学院具体复试安排见各学院复试通知。
附件1:政审表.doc
附件2:选导师志愿单.doc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须知.docx
附件5:联合培养告知书和承诺书.docx
附件6:复试回单.doc
研招办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