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2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培养方式中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研究生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科研创新、研究生学位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分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思政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等3类。
本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省厅下达校本部共28项,其中教学改革项目17项、示范课程9项、示范团队2项。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申报向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倾斜,每类项目中校领导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该推荐项目总数的30%。各学院(部门)申报名额见附件。除学院以外的其他教学单位(图书馆、动物研究中心)、机关及直属单位等各部门材料直接报送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初评。原则上,已有校级教改项目较好建设基础的项目优先推荐。
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项目,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未通过结题验收和其他各级各类未按期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立项项目若未按期完成验收,将取消负责人2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资格,并酌减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今后推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名额。
立项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省学位办备案公布后予以立项建设,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评估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验收合格予以认定。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重点审核项目及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并统筹考虑一流学科建设要求、人才培养目标、申报人占比、项目申报类型分布等。
各学院根据配额于12月7日(周三)下午16:00前按要求将《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tcmy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伟吉 吴杨辰子
联系电话:86613540
附件:
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配额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2版)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