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招生学位点硕士生导师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新增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药学、生物与医药等4个硕士学位点,为此开展新招生学位点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位点与所属学院

本次开放申报的学位点与所属学院:

l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 公共卫生学院

l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型)     马克思主义学院

l  药学硕士(专业型)           药学院

l  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型)     生命科学学院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19〕112号)执行(见附件1);

2.申报硕士生导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申报人员应为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者的代表性成果与所申报的学位点紧密相关。

三、申报推荐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导师数

086000

生物与医药

24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2

105500

药学

37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17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应向学位点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填报,申请人在导师遴选报名系统上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申报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学院教授委员会对通过初审者进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评审

1.材料复审:研究生院组织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

2.学科评议组推荐:研究生院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四)公示批准

学校对研究生导师候选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认其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五、申报遴选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学院)

11.09-11.18

网上申报,导出申报简况表(见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上传(操作流程见附件5,上传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3)。

申报网站网址:https://yjsfwpt.zcmu.edu.cn/adviser/#/login

申报人

11.19-12.02

学院审核与公示。各学院教授委员会确定推荐名单,提交推荐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科(表格见附件6)。

各学院

12.03-12.16

材料复审。

研究生院

12.17-12.23

学科评议组推荐。

研究生院

12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通过名单。

研究生院

六、材料上报要求

1.各学院只接收本学院所属新招生学位点的申报人材料;

2.各学院于12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学位科报送附件6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签字、盖学院章);

3.所有申报材料统计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七、联系方式

药学院:毛老师,61766003

公共卫生学院,陈老师,86658075

生命科学学院:来老师,86633035

马克思主义学院:徐老师,刘老师,86633150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