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1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联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2〕74号)的要求,研工部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业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并确定公开答辩人员名单(根据省资助中心确定博士国奖名额最终为9人,答辩人员名单则根据最终名额1:2确定),现将拟参与答辩人员名单及业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0日——10月24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工部,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86613663;联系地点:23号楼212室。
研究生院(研工部、学位办)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