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现将2023年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如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疑义,请于2022年10月20日-11月2日期间致电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研招办
2022年10月20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本科直博生名单公示
2022-10-20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本科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现将2023年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如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疑义,请于2022年10月20日-11月2日期间致电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研招办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