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3-25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根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整合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供需互动新机制,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基地为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其他单位,要求基地与学校已有3年及以上的联合培养经历,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医学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3.基地应具有一定的培养规模,能够提供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课程、科研课题、研究、生活保障等条件,具有稳定的资金支持。

4.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队伍。

5.在培养模式方面具有符合医学行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优势特色;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6.在带教导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等方面积极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

7.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已培养毕业一定数量的研究生;研究生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突出,社会和用人单位反映较好。

三、申报材料

1.基地申报(4月22日前):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报基地归属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2.学院推荐(4月27日前):学院对申报基地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排序推荐,填写《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

3.材料上报(4月29日前):报送《申报书》(一式5份)、佐证材料(1套)、《汇总表》至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jtcmyjs@163.com,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优势特色,主动对接各个基地开展协同育人。学校将基地建设情况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重要因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建设绩效差、运行情况不理想的基地,予以撤销处理。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择优申报。对于申报材料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达不到申报要求的,不列入下一步认定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杨伟吉、吴杨辰子,电话:0571-86613540。

 

附件:

1.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书

2.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汇总表

3.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