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期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调整的通知

2021-12-17

各开课学院、部门:

鉴于杭州市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省防控办、省教育厅、学校最新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期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作以下调整:

1.本学期考试周时间调整到第17、18教学周,即期末考试在2022年1月4日至13日进行(原安排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19日)。

2.本学期第17教学周课程教学内容请各开课学院/部门在15至16教学周中完成,可采取周末、课余等时间进行,教学方式不限(可线上、混合、线下),如采用线下教学方式且需要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请及时向培养科办理调课手续。请各开课学院/部门填写《第17教学周研究生课程安排调整计划表》(见附件),并于12月22日下班前将电子稿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3.原安排在第17教学周的其他教学工作如与以上安排有冲突(如提前考试的安排等),请及时做好调整。

4.线上课程(如SPOC课程)按原教学安排继续进行,不作调整。

5.研究生考试结束后,根据导师和学院安排开展相关培养工作。如需请假,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教学工作安排调整如有问题请联系培养科吴老师、杨老师,电话86613540

请各学院做好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


附件:第17教学周研究生课程安排调整计划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