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门、附属医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本次验收范围为2019年及之前获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1年立项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2020年及以后的立项项目若已完成研究工作也可申请结题验收。
2、2019年立项项目确因客观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3、2014至2018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将于2021年12月底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题手续,逾期将按规定对课题项目予以撤销,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自当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要求
1、按照课题批准立项时填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
2、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
3、不同项目类型需提交相应的成果佐证材料:
(1)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主编且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教材,并应用于本校研究生教学。结题佐证材料为正式出版(或即将出版、自编)的著作或教材等出版物,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
(2)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及其他相关的讲义、课件、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情况等材料,并提交作者授权书,同意入选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案例库供研究生教学使用。每个案例建设项目应包含10个案例。
(3)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课程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及课件等资料,其中修订的混合式课程教学大纲应包含:①课堂面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案,如教学方式、学时分配、成绩占比等;②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如教学环节设计、学生如何参与、持续时间等;③成绩评定方案,即如何评定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评价标准。
(4)校级其他项目在完成研究目标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改论文或出版专著,论文须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立项号。校级以上项目和校级重大招标项目应在二级及以上期刊杂志发表论文1篇(按学校2015年版期刊目录,含录用,下同)或出版专著1部;校级一般项目应在三级及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或入选各级研究生教学教育会议论文1篇。结题佐证材料论文复印件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其中杂志目录中请用红笔划出自己的论文,论文中请用红笔划出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的相关字眼;国内学术期刊须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供被SCI、EI、ISTP、SSCI等相关检索部门收录的证明。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①《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4份,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经过学校计财处审核、盖章;②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1份。
1、其中1份结题报告和佐证材料,连同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含申请书、任务书原件,杂志、专利、教材等成果原件,原始实验数据、临床资料等)一起事先交档案馆743室归档,并由档案馆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附件4,自己打印1份带去档案馆)中盖章。
2、其余3份结题报告和1份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连同档案馆盖章的《归档审核表》一并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四、验收时间安排
1、11月19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将验收相关材料递交至所在学院或部门。
2、11月24日前,各学院、部门收齐材料后,将相关信息汇总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连同所有项目的结题报告、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归档审核表(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科,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6613540,邮箱:zjtcmyjs@163.com
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教改项目管理,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其做好结项工作并及时提交结项验收材料。
附件: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审核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