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校研究生: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开展的实际,研工部启动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及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管理
1.学校设置“三助”岗位:由研工部统筹,按“因需设岗、以岗定则、规范管理、按劳付酬”的原则设立岗位。各学院、相关部门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向研工部申请审批岗位设置的数量及名称。
2.导师及导师组设置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依据研究生参与课题任务的需求自行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坚持把“三助”作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导师设置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执行,学院统一汇总《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汇总表》(附件2)备案,导师岗位聘任完成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3.岗位管理
学校设立的“三助”岗位(主要为“助管”),由设岗单位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配合研工部做好在岗研究生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每月定期考核和按时填报《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报酬发放表》(附件4)。导师及导师组设置的“三助”岗位(主要为“助研”),由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工作考核和报酬发放工作。
二、岗位招聘
1、设岗申请及审批
各学院、用人单位即日起填报学校设立的研究生“三助”固定岗位申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报送研工部思政管理科,电子稿及纸质稿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9日前。研工部于10月13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2.岗位申请及聘任
有意向研究生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附件3)申请学校设立的“三助”岗位,经导师签字后,上报本学院辅导员处确认资助对象认定情况,并完成学院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研究生自行将表格提交给岗位设置部门。岗位设置部门自行组织完成本部门岗位面试和聘任工作(资助对象研究生优先录用),填写《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于10月22日前上报送研工部思想教育科。导师及导师组设立的“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向导师及导师组申请,报学院备案。
3、未尽事宜工作联系
研工部思政科刘老师,联系地址:23号楼221室,联系电话:86633043 。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
2.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聘任汇总表》;
3.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兼任管理助理工作申请表》;
4.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兼任管理助理报酬发放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学位办)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