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讨论拟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考查,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格检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应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2.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② 人文素养;③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④外语(听说能力)。
3.心理健康测试
由学校心理卫生中心组织。
4. 体检
复试后的考生请于一周内到当地三级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体检表中内容。
5.政审
复试前考生所在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复试成绩
1.英语能力20分:
①英语听力10分
②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10分
2.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80分:
①专业知识能力60分
②综合素质20分
复试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是复试须涵盖的四项内容。复试时长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 20 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及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复试选导师采取和导师双向选择原则。
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直博生在直博生录取名额满额时,可转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
四、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名单在研究院网站公示10天。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入学时(9月1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研究生招生办
20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