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招生

关于2021年研究生新生迁户口、转党/团组织关系的说明

2021-06-03

一、迁户口

对于我校今年计划内录取的非杭州市家庭户口研究生(含博士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6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如迁移至学校请于入学前(截止时间为报到之日)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开学后由学院集中收取交至安全保卫处,若未在报到日前办理迁移户口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将户口迁入。

  二、转党/团组织关系

   (一)党组织关系

  浙江省外学生党员自带由原党组织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党组织,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在去向处写明“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其它学院学生党员介绍抬头为各学院党组织名称(名单附后)

浙江省内学生党员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目标党组织为各学院党组织(名单附后),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各学院党组织名称:
1.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3.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委员会;

4.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5.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6.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委员会;
7.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院委员会;
8.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9.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10.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11.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12.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13.导师在衢州的考生: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第6党支部)

14.导师在树人大学的已个别通知。

(二)团组织关系
    浙江省内外学生团员由原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管理系统发起转出申请,目标团组织为具体学院临时团组织(名单附后),报到后由所在学院团组织在系统中接收后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各学院临时团组织名称:

1.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1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2.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1级团总支2021级临时团支部

3.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临时团总支临时团支部

4.浙江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5.浙江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2021级研究生团支部

6.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临时团总支

7.浙江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院临时团总支

8.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1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9.浙江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时团支部

10.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新生团支部

11.浙江中医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临时团总支

12.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2021级临时团支部

13.导师在衢州的考生: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14.导师在树人大学的已个别通知。

浙江中医药大学与嘉兴学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2021级档案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