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1〕04号)要求,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2021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推荐学院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电子材料
1.案例说明书。案例正文及案例使用说明请合并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2.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大学+姓名)。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报送成果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学院排序。
二、推荐名额说明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我校限报6项,详见附件4)。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请在2021年4月30日(周五)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科(23219室),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571-86613540 zjtcmyjs@163.com
五、附件
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2.作者授权书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汇总表
4.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
5.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