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20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3-17

各学院、各培养单位:

2018-2020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浙中大发〔2014〕111号)(附件1)。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各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归属本学院的研究生导师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与标准

考核对象:学校及校外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所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考核标准: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浙中大发〔2014〕111号),对照《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考核等次意见填入《考核登记表》(附件2)。考核业绩统计时间范围自上届考核结束后开始,即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3月19日前,学院完成对导师考核办法的宣讲和组织工作;

3月31日前,学院完成对导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附件3、附件4);

4月9日前,研究生院审定学院考核结果,报请学校核准后择期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综合科  周凯、张婷婷

联系电话:0571-86613709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浙中大发〔2014〕111号)

2.导师考核登记表

3.博导考核结果汇总表

4.硕导考核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位办)

202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