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0-06-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0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一、盲审结果查看及处理

参加3月份第一批送审研究生查看盲审结果请登录凡科送审平台:https://10344.lwglxt.com/login/(用户名密码皆为学号,为保护个人隐私,首次登陆后请务必修改密码)。纸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博士5份,硕士3份)归档前由学院下发。

盲审结果按照下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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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答辩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2日(周五)前完成上半年度学位论文答辩。

三、答辩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导师须认真检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学位论文评阅及修改情况,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拟申请学位研究生需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科研管理”栏目登记发表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部分)上传模板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通过。

2.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由导师拟定答辩日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后,在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glxt.zcmu.edu.cn/pyxx_new/login.aspx)登记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答辩申请表(附件2)交导师签字。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需于研究生答辩前10天在教师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glxt.zcmu.edu.cn/gmis_new/login.aspx)完成答辩申请审核工作,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会汇总表》(附件3)发送电子稿至研究生院综合科邮箱备查。

因故申请延期答辩者,将学籍异动表递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5月30日前学院递交汇总后学籍异动表至研究生院管理科办理延期手续。

3.论文答辩。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附件4)进行答辩。答辩前3天,学院需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答辩安排表;答辩时要求着正装参加答辩,全程录音,注意填写好《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答辩表决票》(见附件2)等;答辩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认定书》(见附件2),于6月12日前交所在学院。

4.学位信息上报。通过答辩后,拟毕业研究生需于6月12日前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提交学位申请。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在系统内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导出《XX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5)。

5.教授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完成毕业资格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XX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和《XX学院教授委员会决议》(附件6)报研究生院。

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者,由学院汇总填写《XX学院毕业生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名单》(见附件7)报送至研究生院。

6.材料归档。申请人在完成答辩后,按照归档清单的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归档材料经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查签字后,按照各学院指定时间归档,具体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四、需提交学院审查的材料 

1.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填写的《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见附件2)1份;

2.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见附件1)。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本人需在封面显著处正楷签名),1份学院备案,1份由学院盖章后与原件一同交至研究生院。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要求见文件:http://yjsgl.zcmu.edu.cn/show/1241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2份,1份用于毕业归档,1份学院备案。

4.经导师签字的学位申请书原件2份,1份用于毕业归档,1份由辅导员放入学生档案。

五、其它说明

1.答辩横幅由各学院自行制作,内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届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2.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现场答辩的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视频答辩,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进行视频答辩,视频答辩的学术水平和程序要求与现场答辩一致;

3. 材料报送均需提供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其中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已将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调整至8月进行。按照学位〔2020〕10号文件精神,在2020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不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