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相关研究生:
中期考核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按《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07]134号,见附件1)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7级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含2017年转入5+3硕士研究生);
2.2013级中医学(七年制5+2)学生;
3.其他需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19年8月前完成。
三、考核工作流程
1.拟参加考核的研究生根据各二级学院安排,于考核期限内填写《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并在后附上考核内容的复印件,如开题报告、发表的论文等一并交给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二级学院组织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教研室主任和导师参加的5至7人考核小组(另设秘书一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具体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备案(格式见附件3)。研究生人数不足5人的学科并入相近学科。
3.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与考核结果(格式见附件4)一并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各学院于相应栏内签字盖章后,存入学生培养手册中。
研究生处将对学院中期考核情况进行抽检,检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公布。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本次中期考核工作。
附件:
1、浙中大发[2007]134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