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2019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9届研究生毕业体检要求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学校不组织集体体检,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完成。已经参加过就业单位体检,体检报告时间在三个月内有效期的,可以用录用单位体检报告复印件代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原体检中心公章方为有效。
二、体检内容及承检单位
毕业体检项目一般包括:身高、体重、内科(包括血压)、外科、眼科(包括视力)、耳鼻喉科、胸部X线片、肝功能三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和血常规等基本内容。承检单位要求县(区)级(含)以上公立医院或相当级别体检机构。
三、体检表提交
毕业生体检结束后,请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将体检表交回各自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由学院负责将研究生毕业体检表原件存入其本人人事档案。学院应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初审,若发现体检结果异常或有疑问,应将结果异常的体检表交至学校滨江门诊部复审,由学校滨江门诊部提出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望相转告!
研工部、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