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9-04-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5日(周六)前完成上半年度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工作安排

    1.资格审查。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导师须认真检查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学位论文评阅及修改情况,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拟申请学位研究生需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科研管理”栏目登记发表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部分),经学院审核通过。

2.答辩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由导师拟定答辩日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后,在学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oldyjsgl.zcmu.edu.cn/pyxx_new/login.aspx登记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答辩申请表(附件1)交导师签字。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需于研究生答辩前10天在教师服务系统(网址:http://oldyjsgl.zcmu.edu.cn/gmis_new/login.aspx完成答辩申请审核工作,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会汇总表》(附件2)发送电子稿至研究生院综合科邮箱备查。

    因故申请延期答辩者,将学籍异动表递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5月20日前学院递交汇总后学籍异动表至研究生院管理科办理延期手续。

    3.论文答辩。严格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附件3)进行答辩。答辩前3天,学院需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答辩安排表;答辩时要求着正装参加答辩,全程录音,注意填写好《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答辩表决票》(见附件1)等;答辩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再次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认定书》(见附件1),于5月27日前交所在学院。

    4.学位信息上报。通过答辩后,拟毕业研究生需于5月28日前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栏目提交学位申请。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在系统内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并导出《XX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4)。

    5.教授委员会审定。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完成毕业资格及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XX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和《XX学院教授委员会决议》(附件5)报研究生院。

    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者,由学院汇总填写《XX学院毕业生因学术论文未见刊延期授予学位名单》(见附件6)报送至研究生院。

    6.材料归档。申请人在完成答辩后,按照归档清单的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归档材料经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查签字后,按照各学院指定时间归档,具体归档时间另行通知。

三、需提交学院审查的材料 

    1.学位论文评阅(议)意见书。博士学位论文5份评阅意见书、2份评议意见书,硕士学位论文3份评阅意见书;

    2.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修改后填写的《学位论文评阅修改认定书》(见附件1)1份;

    3.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必须于5月31日前见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本人在封面签名),1份学院备案,1份由学院盖章后与原件一同交至研究生院。

    4.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2份,1份用于毕业归档,1份学院备案。 

四、公开答辩

1.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者,必须参加公开答辩,具体通知《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网址:http://yjsgl.zcmu.edu.cn/show/3935

2.优秀论文报送数量不足学院随机抽取研究生参加公开答辩,抽到公开答辩的研究生应按要求参加答辩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参加公开答辩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

五、其它说明 

    1.答辩横幅由各学院自行制作,内容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19届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2.材料报送均需提供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其中纸质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费用由学院统一报销,校级公开答辩费用由研究生院发放;

    4.联系方式,研究生院综合科  周老师  齐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13709  Email:yjspy@126.com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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